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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日期文章:201109 (7)
- Sep 30 Fri 2011 21:01
乙嘉加入VEMMA的十個理由
- Sep 28 Wed 2011 16:28
VEMMA永文全球見証-永文/ 桃園 / VEMMA全職
或許是環境因素,讓我從小就非常想賺錢,還記的國中畢業時我對母親說:「媽,我不想考高中。」結果被訓斥了一頓後就乖乖去聯考,還順利考上了省立高中;高中畢業後,一樣對母親說:「媽,我可以不要讀大學嗎???」當然啦!下場還是一樣,我還是乖乖地去考了一所大學就讀,但是在大學四年裡,我卻利用了空閒的時間兼了3份工作,來支付自己的生活費及學費。
- Sep 27 Tue 2011 15:34
全球見證分享 佑民 I 桃園 I 全職VEMMA
Posted in 全球見證分享
- Sep 25 Sun 2011 16:46
VEMMA 是台灣審核通過合法企業!!
VEMMA在家網路創業--美商維瑪台灣分公司
是經過公交會審核通過的合法企業
- Sep 25 Sun 2011 16:49
姜森 I 台灣.台北 I 快樂的VemmaSTAR創業家!
- Sep 17 Sat 2011 13:27
維瑪公司是否為一家合法的公司?
傳銷公司假如要求傳銷商購買大量的商品,而這些商品數量顯然不是一般人短期間所能銷售完畢,則此這時傳銷公司將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 規定的情形。即便有的傳銷公司在營業規章中已經明訂禁止傳銷商囤貨,或是明確要求必須銷售前次進貨數量七成之後,才允許該傳銷商繼續進貨等;然而,在實務 上我們卻發現,有些傳銷公司雖有禁止囤貨的規定,但仍是會「例外」訂定傳銷商倘能於短期間購買大量商品,則予以特別的聘級或獎金,進而坐視傳銷商大量進 貨。固然,傳銷公司以類此方式激勵傳銷商,並使有能力、努力的傳銷商得依特別模式獲得晉升聘位之機會,本來是無可厚非的,但假如傳銷商未考量到本身的資力 及條件,而在高獎金的誘使下大量進貨,往往會造成囤貨、退貨等爭議發生。
以往傳銷商大量進貨、囤貨的情形,雖有所聞,但因為條文當中規定傳銷公司應該要有「要求」的行為或意思才受到規範。因此,傳銷公司倘僅是將相關激勵條件訂定出來,並沒有「積極」讓傳銷商必須大量進貨,則並不構成違法。相反的,假如傳銷公司明訂傳銷商必須按月重複消費1萬元商品,或是要求一定聘級的傳銷商,每個月必須購買大量商品,才能維持其聘位等等,則在考量相關商品數量、金額或使用狀況後,若屬於一般人短期內所無法售罄的情況下,則該傳銷公司則會被認為違反相關法令規定。
- Sep 09 Fri 2011 10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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